乌后旗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护航审查 调查工作安全
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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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确保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乌后旗纪委监委要求全体办案人员,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全面贯彻自治区、市两级纪委关于办案安全的有关要求,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确保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全高效,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细学《工作规则》,筑牢制度防线。组织旗纪委监委干部深入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试行)》,掌握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有关程序要求。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室干部学习自治区、市纪委监委有关执纪审查安全规定以及办案安全事故反面案例,将办案安全贯穿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坚持“防范为先,全程管控”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制定执纪审查和调查谈话工作制度、《约谈室使用管理办法》,把制度的刚性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严格遵循“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各项程序,提高“走读式”谈话质量。严格谈话审批程序,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开展谈话。谈话前务必对谈话对象的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世做到“六个必知”。严格履行双“手递手”交接程序,确保谈话对象安全顺利到家。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跟踪回访工作,重视谈话对象的交接工作,交接、回访过程全程留痕。
完善硬件配备,保障工作需要。乌后旗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谈话室建设标准完成了谈话室建设,谈话室的墙体、桌椅、电源等均按照要求进行软包防护处理,对门窗加装了安全防护栏杆,室内安装高清摄像头,制作标准化谈话桌,配备电脑、打印机、高保真拾音器、监控设施等设备,谈话室硬件设施高标准配备,保障日常所需。在谈话室醒目位置张贴了《被调查人权利和义务》、《谈话室使用须知》、《案件审查调查五个严禁》等工作制度牌,要求手机、钥匙、玻璃茶杯等易碎物品一律不能带入谈话室。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都配备了标准化谈话室,实现了办案硬件设施统一配备、苏木镇纪委全覆盖。
强化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在审查调查方案中明确办案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实做细审查调查方案和安全预案。压实监督责任,坚持定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同时,办案人员要坚持办案纪律,秉公办案,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办案纪律和保密程序。强化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一律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存在违规办案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供稿人:案件管理室 董菲)